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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关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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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摒弃非集就分、非分就集的观念,牢牢把握维护中央权威这个中心,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下,按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原则,该集的集,该分的分,实现中央和地方权力结构合理,权能平衡,促进中央和地方关系健康发展。

    我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调整是与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同步进行的。

    在中央和地方关系调整上,西方各国有许多经验,特别是它们调整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学习,使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走上有理论指导的良性循环轨道。

    说到底,中央和地方的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议题,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一些固有不变的思 维模式不仅存在于人们的思 想中,也会通过人们的行为表现在政府权力模式上。

    古代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指: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和演变。

    中央集权—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对地方拥有统帅权,地方听命于中央。

    这最早是在战国时萌芽:韩非子主张;商鞅变法初步建立。

    秦朝创立:始皇建立、皇权至上、中央三公九卿、地方郡县制西汉巩固:汉承秦制,武帝大一统。

    隋唐完善;实行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北宋加强:剥夺大将兵权,削弱分解地方军、政、财权。

    元朝新发展:实行行省制度明清极端强化:明朝废丞相、设六部;地方设三司;设厂卫特务机构;八股取士。

    清:设置军机处古代监察制度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及其特点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随同封建制度的产生而萌发,伴随封

第三百三十二章 关系调整(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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