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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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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路兵马都钤辖,提举施夔等州兵甲事”。

    边远的广南东西路,由于高、窦、雷、化4州蛮獠寇边,于仁宗景祐二年(1035年)五月庚戌,也“诏知广州兼广东路钤辖,知桂州兼广西路钤辖”。

    南方其他路分,管见所及,不见于载籍,但据《宋史》卷261《焦守节传》所载,“咸平中”,曾“置江淮南、荆湖路兵马都监”。

    设置提举兵甲司的地区有陕西的永兴军、秦州。

    太宗端拱元年,知永兴军府事已“兼提辖五州兵士公事”。

    秦州,仁宗景祐三年三月壬辰,始“兼管勾秦陇凤阶成州凤翔府路驻泊军马”,自为1路,即秦凤路。

    河东,景德四年四月,命知潞州提辖泽潞晋绛慈隰威胜7州军兵马事。

    “京东诸州兵甲,自来专委徐州提辖”,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十二月,有诏“据地势分委徐州、兖州、齐州知州提举”。

    京西,知许州似兼领汝、许捉贼事。

    川峡地区,咸平四年三月,在王均之乱平定后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分为4路,以益、利、梓、夔4州知州分别兼逐路“提辖兵马捉贼事”。

    福建路,景德三年十一月,由知福州“兼提举福建路诸州军都同巡检捉贼兵马司公事”。

    江南东路,至晚于景德四年以知昇州军州兼提举江南东路兵马巡检捉贼公事。

    淮南西路,天禧(1017年-1021年)中,知庐州提举庐寿蕲光舒濠无为兵甲。

    这样在仁宗前期全国各地都陆续以一路首府或大藩府的长吏总辖起方面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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