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建的军队,如前期的屯驻大军基本上不受安抚使的节制。
而后来组建的新军,也仅仅是部分内地州郡的新军受安抚使节制,沿边州郡的新军则仍为安抚制置司所节制。
因此,为了适应变化了的情况,更有效地组织力量,进行战争,必须有1个新的更大的授权,1个新的更高的职位,“俾之各居属部,是非委得以亲见,利害不惑于传闻。变生于顷刻,则随变而辄应;战胜而捷来,则覈实而即奏。上下相孚而不忤,部内亲觌而无间”。
达到成功抗击金、蒙入侵的目的。
南宋后期,北方战场形成了两淮、京湖、四川三大战区,各大战区“合官、民、兵为一体,通制(置)、总(领)司为一家”,安抚制置使成为独揽数路军政、民政、财政的方面大员。
综上所述,可知宋朝安抚使制度的发展,大抵以仁宗庆历时期为分界线。
庆历以前,宋朝区别不同的情况,在全国各地分别创设了都部署路、兵马都钤辖、提举兵甲司等不同的形式,以统辖一路兵权。
庆历以后,沿用隋、唐旧制,加以改造,通过安抚使或经略安抚使这样的形式,统辖三路、京东西、广南东西、湖南等地区的兵权,所谓“帅臣任河东、陕西、岭南路,职在绥御戎夷,则为经略安抚使兼都总管以统制军旅”,河北及内地诸路安抚使则“掌抚绥良民而察其奸宄,以肃清一道”。
在东南与川峡地区则仍然采用逐州知州兼兵马钤辖的形式以统辖一路兵权。
南宋初年,安抚使制度发展到全国,而约略同时制置使或安抚制置使也出现了。
开禧以后,随
第三百三十七章 路制(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