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战争的持续与发展,制置使、安抚制置使成为统辖1路或数路的方面大员。
所以总结起来看,宋代继承唐末、五代以来地方统兵体制和监察、行政体制,发展成具有兵财分治特色的地方军政管理体制。
建国之初,即遍设转运司,将全国划分成为若干个转运司路,以管理一路的民政、财政。
又区别不同情况,在全国各地分别创设了都部署路、兵马都钤辖、提举兵甲司及经略安抚使、安抚使等不同形式,以统辖一路兵权。
帅司路、转运司路以及后来的提点刑狱司路、提举常平司路,在发展、健全的过程中,都存在着一个政区幅员的尺度多少为宜的问题。
可以说宋王朝从政治、军事、经济等各种不同的角度考虑,因时制宜,划分行政区、监察区、军区的辖境,使得有宋一代的路制呈现出犬牙交错、层次繁复的形态。
首先是复式合议制的高层政区。
因为从辖境看,帅司路与转运司路,在京东、京西及东南地区是完全吻合的。
但是,在三路及川峡地区,宋王朝为了实现对外防御辽夏、对内巩固封建政权的战略目标,两司的辖境则极不一致。
像是川峡地区,真宗初,分为益、利、梓、夔4路,景德元年(1004年),转运司路不变,帅司路则由4路合并为益利、梓夔两路。川峡地区,五代时曾出现前蜀、后蜀两个割据政权。
因此,北宋常用重臣知益州,兼益利路兵马都钤辖,以镇抚西南远方。
此制一直维持至南宋建炎时(1127年-1130年)方发生变化,时分益利、梓夔两钤辖司
第三百三十七章 路制(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