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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 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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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两路,这令西川钤辖司提举。”

    “夔、梓两路,峡路钤辖提举;其逐州都监,但主本州兵甲盗贼事”。样措置的意图。

    在元祐时,范祖禹揭示得很清楚,他说:“盖以西南远方,外接蛮夷,内则戎兵客土相杂,或奸人窥伺,大盗窃发,淳化、咸平中,盖尝如此。是故两川各置兵马钤辖镇守,互相牵制,夷事缓急照应,远近适中。”

    钤辖司的权限,经过皇祐、熙宁年间的两次调整后,规定“成都府路边事,钤辖司专制置,梓州路转运司与钤辖司制置,利州、夔州路转运司与驻扎路分都监同制置,并许一面那移军马。”

    “如边事大,须合邻路兵力,即利、夔州路各申钤辖司”。

    由此,成都府路钤辖司得专制边事,这是因为成都府为川峡地区首府,地位崇高。

    自唐代以来为宰相回翔之地,入宋亦多用名臣,委以重寄。

    但是,宋制兵权不专付1人,故成都府利州路钤辖,有两钤辖为之副贰。

    这1点《朝野杂记》中说得很清楚,“兵马都钤辖,祖宗时不常置。成都大府也,帅臣第带兵马钤辖,而两武臣之为钤辖者与钧礼。熙宁茂夷之变,蔡仲远自渭入蜀,始以都钤辖为名。蔡下令两钤辖循阶,神 宗不乐,遂罢归”。

    至于梓州路钤辖司,由于“东川既非帅府,而钤辖须在遂州,故稍轻其权任,主者不一”,“转运使亦得通管”。

    至于两路钤辖司的治所,“益利路兵马钤辖,治于益州”,通观史籍,始终未见其变。

    而梓夔路钤辖司则随着川峡地区社会矛盾的变动而频频移司。

 

第三百三十七章 路制(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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