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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 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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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五代以来,梓、遂两州为东川重镇,而李顺、王均领导的两次旷日持久、声势浩大的起义和兵变,亦表明宋朝前期川峡地区社会矛盾的焦点在川峡腹地,因而神 宗元丰以前梓夔路钤辖司的始所一直在梓、遂两州间变动。

    熙宁以来,川峡地区腹地州郡社会矛盾相对缓和,而戎、泸州民族矛盾日益激化上升为主要矛盾。

    为了便于就近镇压戎、泸州夷人,梓夔路的军政重心逐渐南移。

    元丰五年四月庚午,“徙梓夔路钤辖司于泸州”,同时授权“知泸州兼泸南缘边安抚使。遇有边事,安抚、钤辖司措置施行,转运司更不干预”。

    从此以后,直至南宋乾道六年(1170年)梓夔路钤辖司基本置司于泸州。

    荆湖北路自咸平以来长期设钤辖司以统一路兵权。

    自神 宗于长江以南的五溪地区设置州县以来,民族矛盾一直比较尖锐。

    为了迅速有力地镇压五溪徭族的反抗,克服“帅司在荆南,去边既远,又隔大江,难以应援”的困难,宋曾于政和六年(1116年)以后两度分“荆湖北路荆南、归峡安复州、荆门汉阳为荆南路,带都钤辖,治荆南。

    以鼎、澧、岳、鄂、辰、沅、靖为鼎澧路,带都钤辖,治鼎州”。

    由于宋朝与辽、夏的长期对峙,也由于南方少数民族聚集地区,民族矛盾比较尖锐,因而宋王朝的战略重点首先放在西、北两边,其次为南方民族地区,这从安抚使司的设置上已经表露得非常清楚了。

    东南地区的社会矛盾相对缓和,局势也相对平稳,因而宋王朝在这一地区的军政设施亦相对薄弱

第三百三十七章 路制(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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