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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 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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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纲虽然不久免职,但这一建请却被采纳,并次第付诸实施。

    建炎元年,杭州、洪州、扬州、潭州、江宁府并升帅府。二年,庐州、荆南府并升为帅府。

    福州最晚,三年亦升为帅府。越州未见置帅府之时间,恐史文遗阙,其事体与杭州同,设置帅府亦当在元年。

    川峡地区安抚使的设置,稍晚于东南诸路。

    建炎三年十月,知枢密院事张浚充川陕等路宣抚处置使,受命统一指挥和协调西部战区军政事宜。

    张浚入蜀后立即着手调整川陕军政机构,“徙端明殿学士、知熙州张深知利州、充利州路兵马钤辖、安抚使”,而“知成都府卢法原去利州路兵马钤辖不兼”,从此,利路置帅,成都帅臣不再兼利州路兵权。

    景德六年以来形成的体制,至此结束。

    而成都府路的话,据《方舆胜览-成都府》条的记载,自“罢兼两路”后,也“始带一路安抚使”。夔州路稍晚,四年五月始置帅,以知夔州兼任。至于潼川府路,则迟至乾道六年始置,“依旧泸南置司”。

    加上广南东、西两路与京西南路,这样,南宋十六路安抚使就全部形成。

    安抚使路至此也始成为1项通行于全国的制度。

    由于自建炎以来处于战争状态的缘故,浙西路、江南东西、荆湖南北等路,各安抚使的治所、辖区多有变更,江淮、京西、荆湖南北一带,建炎、绍兴间甚至复方镇之制,设置镇抚使,然均终复如旧制。

    惟京西南路与利州路与北宋异制,可得而言。

    大抵京西南路自建炎南渡后两度沦陷,绍兴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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