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军伍、加强战斗力、便于管理,曾经起过积极的作用。
因此总体说来,基本上还是“寓兵于农”和“兵农合一”的编组形式。
以卒伍为基本军事编制单位,是春秋战国军队编制的共同点,同时,还有适合于作战的战斗编制,如“战车之制”。
通常以一辆战车配备甲士10人,步卒20人,车上主力3人,执矛者居右,执弓者居左,御者居中,驷马驾车,余者为预备和护从。
春秋战国时出现了许多新的兵种,如楚、吴、越等国有水军,在一支船上配备弓、戈、戟、剑、盾等不同武器装备的战士和专门的划船手。
后来还发展起可以独立作战的骑兵以及专门攻坚的云梯兵和弹石兵,增加了兵种,扩大了作战范因。
这些兵种的“装备、编成、编制、战斗和战略,首先依赖于当时的生产水平和交通状况”,并且随着战争经验的丰富,继续得到发展完善。
如秦国商鞅变法,以什伍为基本单位,实行连坐,“五十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
也就是说,以编伍配合军功,并且实行连坐赏罚,以发挥每个编组的最大战斗力。
同时还进行军事行政和管理。
因为春秋战国时期,各国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强了对军队的行政建置和管理,在每一级编制内都设有军官主管军事行政事务,以实行层层控制。
当发生战事时,君主命将出征,主管将领在一定程度上有指挥和管理所部的权力。
但是这种权力是很有限的,君
第三百四十章 完备(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