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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与时俱进的法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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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律、捕亡、断狱。

    疏议对名例的解释是:“名者,五刑之罪名;例者,五刑之体例。”

    所谓名例,是关于刑罚的种类及其适用的一般原则的规定,相当于近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

    以下各篇是关于各种犯罪的规定,相当于近代刑法典的分则部分。

    名例律包含的内容有:五刑,十恶,八议,请、减、赎,官当,公、私罪的划分,自首,共犯,累犯加重,老幼废疾减免刑,故与过,并合论罪,类推,同居相隐,化外人犯罪等等。

    卫禁律是关于警卫宫廷和关津要塞方面的法律。

    职制律是关于惩治官吏违法失职的法律。

    户婚律是关于户籍、赋税以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

    厩库律是关于牲畜和仓库管理方面的法律。

    擅兴律是关于惩治擅自发兵和兴造的法律。

    贼盗律是关于惩治反叛、大逆、杀人、劫盗等犯罪的法律。

    斗讼律是关于殴斗伤人和控告申诉方面的法律。

    诈伪律是关于惩治诈骗和伪造的法律。

    杂律是关于无法单独成篇的各种犯罪的法律。

    捕亡律是关于逮捕罪犯和逃丁的法律。

    断狱律是关于司法审判和监狱管理方面的法律。

    唐令也有武德令、贞观令、永徽令与开元令的区别,均佚,已无法详考。

    现仅知贞观令有二十七篇,分三十卷,其篇名为:官品、三师三公台省职员、寺监职员、卫府职员、东宫王府职员、州县镇戍岳渎关津职员、内外命妇职员、祠、户、选举、封爵、禄、

第二百三十八章 与时俱进的法律(四)(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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