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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 科举制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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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为官所需的政治能力并没有直接关系。

    再加上因功授官和门第荫袭,所以终唐一代,官员队伍中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的人数并不占多数。

    可是到宋朝,这一情况却大大改观,首先文官绝大部分都是科举出身,其中进士科成为高级官吏的主要来源。

    有学者统计,在唐朝290年中,科举共取进士6603人;而在两宋316年中,完全依靠考试成绩的进士达43000人。

    而且宋代共有135位宰相,其中90%以上系科举出身。

    所以宋朝算是完善了科举制,真正实现了通过考试选拔官吏。

    像是宋代科举正式确立了三级考试制度,三年举办一次。

    由地方主持的初选考试称为“乡试”或“解试”,合格者有资格参加中央级的考试。

    同时宋朝严禁“行卷”和“公荐”,对整个考试过程中严加控制。

    考官在考试前全部进入贡院(专门的考试场地),考试期间不得外出或会见亲友。

    考官的亲属如果参加考试另行组织,叫“别头试”。

    为防止考生作弊,进考场之前还要进行搜身。

    为防止考官在判卷环节徇私情,考卷要“糊名”,密封考生信息;还要誉录,考卷密封编号之后发送誉录院,由书手在官员监督下抄写副本,将副本送考官评定,防止以字识人。

    试卷经三级核定成绩后方可拆封、公布。

    殿试也要经过初试、复试、详定三级评定。

    考试程序的严密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使科举制的功能不仅限于选拔官吏,而是具有

第二百四十八章 科举制度的发展(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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