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靶为合格,达不到三箭者不准参加二场。
乾隆年间,一场又增加了马射“地球”,俗称“拾帽子”,专为考察伏射能力。
二场考步射、技勇。步射九发三中为合格,所谓“技勇”,实际上主要测膂力,一共三项。
头项拉硬弓,弓分十二力、十力、八力三号,另备有十二力以上的出号弓。
应试者弓号自选,限拉三次,每次以拉满为准。二项舞大刀,刀分一百二十斤、一百斤、八十斤三号,试刀者应先成左右阅刀过顶、前后胸舞花等动作。
刀号自选,一次完成为准,第三项是拿石硕子,即专为考试而备的石块,长方型,两边各有可以用手指头抠住的地方,但并不深,也分为三号,头号三百斤,二号二百五十斤,三号二百斤。
考场还备有三百斤以上的出号石硕。
石号应试者自选,要求将石磺提至胸腹之间,再借助腹力将石硕底部左右各翻露一次,叫做“献印”,一次完成为合格。
凡应试者,弓刀石三项必须有两项为头号和二号成绩,三号成绩未超过两项者为不合格,取消三场考试资格。
三场是考文,当时叫“程文”,也称“内场”,相当于文化课考试。
内场考试对大多数武人来说,比外场考试更难应付,所以考试办法不得不屡有变动。
最初是考策、论文章,“策”相当于问答题,“论”是按试题写一篇议论文。
顺治时定为策二篇、论二篇,题目选自四书和兵书。
慷熙年间改为策一篇、论二篇。
策题出自《孙子》、《吴子》、《司
第二百五十四章 科举中的武举(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