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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八章 科举考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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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均由礼部侍郎主其事。

    中央专设贡院,作为考试的专门场所(明清时各省也设贡院),贡院内设内帘官(负责阅卷)和外帘官(负责阅卷前的弥封、誊录、对读等事务),内外帘官各司其职,不得相互授受,各自封闭办公。

    其二、建立严格的考场制度。唐代礼部试即建立起贡院,作为专门的考场,贡院四周用荆棘围起来,以杜绝考生与外界的往来,贡院内实行搜检和巡查制。

    为防止考生挟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考生在入场时经过搜索衣服,严禁出入。

    考场中设兵卫巡察监督。

    五代后唐明宗时,礼部规定,入场时须搜身,若搜出文书,一律驱除考场,并罚其以后两次不准参加科举考试。

    其三,实行密封、誊录制和对读制。唐代偶有弥封的做法,既将考生的姓名、家世糊起来,宋代成为定制。

    为防止考官认识考生笔迹和考生在试卷上做记号,宋真宗特设誊录院,派书吏用朱笔将考生的试卷誊录一遍,考官只阅朱卷。

    为防止誊录官作弊,又设对读官,校对朱卷与墨卷是否一致。

    其四、实行“锁院”和“别头试”,建立回避制度。

    为了防止考官破坏公平原则,宋太宗淳化三年(992),苏易简等五人知贡举,受命之日,立即赴贡院锁宿,以此杜绝请托。

    宋真宗时,下诏令考生与试官有亲属关系者,移试别头。

    从公务员考试体系的组织管理看,远没有科举时代缜密,尽管全国大都建立起专门化的组织管理机构,但却缺乏应有的对考试的全过程的监控、回避制度,影响

第二百五十八章 科举考试的意义(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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