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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榷茶买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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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句话说,在这种萸情况下,引价指数的大小与官府获利的多少成正比,而与商人获利的多少成反比。

    至于官、商双方是如何争利的,也很有趣,大家可以看一下。

    首先看官府向商人争利的主要手法有:

    1.切断商人与园户的联系,独占对生产者的欺诈利润。

    马克思 曾指出:“只要商业资本是对不发达的共同体的产品交换起中介作用,商业利润就不仅表现为侵占和欺诈,而且大部分是从侵占和欺诈中产生的。”

    商业资本欺诈的对象主要是生产者和消费者。

    官府榷茶,严密控制了茶叶生产之后,原先由商人从生产者身上获取的欺诈利润自然被官府采用更蛮横的手段占取了。

    至于官府如何压榨园户则属于另外的问题,为了简短,就不跟大家一一赘述了。

    2、维持较大的买卖差价和较高的成本利润率。

    宋太宗时“湖南山色茶每斤官中做榷买用本钱二百二十文,运支费约钱一百文,官中于地头出卖,计收钱九百六十文,除算出本钱并缠裹钱共三百二十文,合收净利六百四十文。”

    “其淮南、两浙、江南等道茶货虽出卖价例或小有不同,其所收净榷茶利大约不逾于此。”

    这段文字因为没有涉及引价的情况,所以我们姑且把引价指数定为100%,套用前述算式a,则是:卖茶价960文x引价指数绳100%,640文官府所获茶利。

    这里的销售价比成本价高出3倍,成本利润率高达200%。

    而且榷茶法规定园户之茶“其出鬻皆就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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