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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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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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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气质,性格,味道,才能在此立足。

    潇晓晓本想辞了,最后想通了,便也不急了。

    这几日,她住着客栈,在光城,同赢新满大街小巷的行走,甚至去过码头,在‘澄海’外远望一眼。

    依然觉得心里彷徨不安。

    最终她终于明白,就是她到底不了解这个城市。

    所以才不敢随意把钱砸下去。

    *

    潇晓晓应邀。

    去那人屋中座谈了一番。

    潇晓晓同意在那地儿教授半个月。

    她多接触光城的人,了解其生活常识和氛围。

    *

    开办齐名思 学的人叫袁修明。

    潇晓晓知道在光城长期住,住客栈太花费,就干脆租个屋子。

    屋子三间,一间正堂,一间卧室,还有伙房。

    在学院附近。

    白天上课教授学生,晚上回来,自己替二三斤肉,做凉菜也好,红烧也好,炒菜也好,如果再有几辆酒,就一个桌和赢新吃喝,在光城,不管潇晓晓去哪里,赢新总是跟着。

    潇晓晓在里教学,他便在外面守着。

    一刻不离的保护。

    *

    潇晓晓这次来光城考察地点做生意,本来是很想找林绍元聚聚,她总还记着那是兄弟,总要喝两杯,但哪知道,她白日上课的地方离码头远。

    再说,林绍元如此忙,未必肯见她。

    她便自己消停了,还是做自己的事儿。

    潇晓晓住在城西一个坊邸的地方,三间屋,后有一笼竹林。

   

第七十二章(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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