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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国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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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九章 达成基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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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刑的权力。到京师之中,知县和知府都没这个权力,这是刑部的权力。再大的案件,那就要请天子圣裁。

    所以,张昭说来说去,就是刚刚吏部尚书马文升总结的:总览京师司法之权!只是他这么解释一通,说服力大增。

    管理户籍是管理百姓的核心要点,这但凡是大明朝的亲民官就知道啊!不然,太祖皇帝设户籍干吗?百姓为何出门要开路引?

    其次,张昭主张依托本朝的坊、里、铺设分所来治理。这是众人没有听说的。

    所以不怪谢迁刚刚要反对,说警察局里的衙役权力过大,势必会鱼肉百姓。

    大明朝的制度,百姓的居住区在城内叫做“坊”,在城乡结合部,叫做“厢”,在乡间叫做“里”。

    除开这一套体系之外,还有一套驿站体系。即水道交通要道,每隔十里设驿站、急递铺。

    所以,京师的治安地图上,划分为五城三十六坊五百余铺。体系是五个巡城御史,地位最高,可以判决各种小案件。

    其下是五城兵马司,设官吏,有弓兵百余,下辖的急递铺再出三五人。算下来有两百多直属下属。以兵马司衙门为“据点”。负责侦缉、捕盗、防火等事务。

    再其下,就是五个巡捕营。权力最小。负责每天晚上的巡逻和听命令抓人。

    张昭现在的意思 是,不按照交通要道去把控治安,而是把直接把分所设立到坊、厢、里中。依托人去治理。这样反而花费更少。

    但是,他这个办法要求的“衙役”们的素质非常高。最少要识字吧?所以要考试。

    …

    暖阁中所有官员

第三百八十九章 达成基本目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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