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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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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过“大一碗”的意见,他坚决主张带,而且给我提供了这样一些当时我几乎闻所未闻的信息:现在办事都明码标价,这个明当然不是指通常说在嘴上的那个“明”,而是心知肚明的“明”,办事必须首先准确把握“明”,太多了,事有不值;太少了,事有不成;必须恰到好处。据说,我们县当时一般调到不能少于五千元;进城则因为工资和进步上的差异必须达到一万元以上;至于提拔便要根据职位的不同定价,至少得两万,高者几十万。

    我决定带钱,并没有考虑交易的问题,凭我们之间的关系,根本无需交易,主要考虑他同样需要找人,咱总不能求人办了事又让人赔了钱,至于数量,自是最低档的,即使这些,已足以令我头重脚轻。

    关于我的决定,尽管曾向“大一碗”征求过意见,并且是在他的意见基础上形成的,但真正实施的时候,我并没有告诉他,我隐隐地感觉不能告诉他,尽管他见我为难,曾慷慨地向我甩出五万活动经费,但我既不打算让他知道,便不会收,尽管我非常迫切地需要,但我还是严辞拒绝了,而是靠老婆以购买家具的名义去娘家借了来,这不仅事关脸面,还有其他。

    我朋友不多,却尽是“大一碗”之类的人物。仅凭这一点儿,我便远不如他们,别看官不大,倒沾染了不少官气。

    闲话少说,且说既已带了去,便要留下,似乎不留下心便总在悬着,任凭他如何肯定的答应。——我象做贼一样不自然,心也跳,脸也红,说话也啰哩啰嗦,总怕说不明白,偏偏又说不到点子上去,手脚在不由自主地颤抖,越颤抖越手脚乏力。许是他看出了我的紧张,便勉为其难地收下了,随意地扔到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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