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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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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民生之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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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大户田主去种桑养蚕、种棉纺线。人不死,粮不断,我大明朝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子民百姓就因为没了自己的田地而断了生计,活活饿死。”

    赵鼎毫不客气地说:“下官敢问高大人一句,可知道租种大户人家的田,雇农和田主租赋几何吗?”

    高拱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在下虽未曾外放地方,不过,这个问题赵大人可难不倒在下。我《大明律》载有明文,租赋不得超过四六。鄙乡的规矩,雇农田主大致都是五五分成。”

    赵鼎说:“高大人说的都是正论。可是,下官却担心,无田的百姓多了,都争着租田耕种,田主倘若提高租赋,三七、二八,甚至一九,百姓租是不租?不租则无以为生,为了活命,大致也只能忍辱负重。这并非是下官危言耸听。当初朝廷也曾推行改稻为桑,那些丝绵大户公然提出按‘六、三、一’分润,六成归自己,三成上缴国家,只分一成给百姓,以致皇上富民强国之良法善政却成了官商牟取暴利之良机,更险些成为致乱之源,当初坐镇南都的吕公公才不得不上奏朝廷,紧急叫停了改稻为桑之国策,致使这一良法善政延误四年之久。前车之鉴,不可不察!”

    说着说着,赵鼎又激动了起来:“苏松两府田地多在官而不在民,民田不过十中一二,官田多肥沃,赋税高达数斗乃至一石;民田多贫瘠,亦达数升乃至一斗。平均下来,两地百姓所承担的赋税,原本就比其他州县高出数倍,区区两府之地,每年赋税已几近我大明两京一十三省赋税总和的十分之一。以本府治所华亭而论,在籍百姓四十三万八千七百六十二人,在册田亩五十二万六千三百二十一亩九分,其中有四十万八千四百亩为官

第六十八章 民生之苦(二)(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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