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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淋尖踢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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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赋税、催派劳役,这是各级地方官府衙门的最为重要的一项政务。前些年征收实物,其中的鬼门道就实在是太多了——摊派不摊派、摊派多少、何时征缴、成色如何……各个环节都可以狠狠地敲诈治下平民百姓。尤其是那些不幸生在有地方特产的州县的百姓,若是更不幸地被地方官府确定为向朝廷敬献贡物的“贡户”,再遇到贪得无厌又心狠手辣的父母官,往往被逼得倾家荡产、卖儿鬻女,甚至每年被逼得弃田逃亡、投河上吊的人都不在少数。近些年来朝廷实行一条鞭法,把各项杂赋劳役折银计征;并且实行了政府采购,宫中及朝廷一应用度,只要能从市面上买到的,也都不再向各省府州县征收,一是体恤民生之苦,二来也是为了以此促进商贸流通。两项新政极大地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但是,免征各地绝大多数的贡物,并不能堵绝地方官吏盘剥百姓之门,他们就把主意打到了征收田赋和从百姓手中收购余粮之上。

    推行一条鞭法,使得在中国实行了两三千年的实物赋税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粮还是要收的——一来全国有数万官员、数十万属吏都要吃饭,官员的本色俸、属吏的禄米都要朝廷支出;二来朝廷将大明军制由卫所屯田制悄然改易为募兵制之后,全国近两百万常备军的军粮,除了将军屯转为退伍兵士的农场提供,并用开中法补充一部分之外,还需要国家再解决一部分;三来京师等各大城市的民粮,也需要朝廷掌握一部分用以保证供应、平抑物价。此外,俗话说得好“手里有粮,心中不慌”,从朝廷到各地官府衙门都建有官仓,也要存粮用以应急备荒或赈灾抚民。因此,各地官府衙门仍需要向承种官田的百姓征收田赋,或按照各自拥有的田亩数

第一百零九章 淋尖踢斛(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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