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些法制意识淡薄的民警介入经济纠纷,跨市乃至跨省抓人讨债。如果我们这个追逃方式被他们利用上,后果不堪设想。”
想引起领导重视,方案想获得上级采纳,必须考虑全面。
黄蓬沉吟道:“跟通缉令一样,要有严格的程序。比如先需正式立案,展开相关侦查,以确认被追逃的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掌握确凿证据后,上报给法制部门,经主管领导批准开出刑事拘留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拘留证应附上犯罪嫌疑人照片,先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追逃信息库,然后由省厅一级的公安机关审核,核准后才能上报入部里的信息库,进行不联网的网上追逃。一旦网上追逃出了问题,抓错人,要启动问责机制,逐级倒查相关责任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