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烟花散尽似曾归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二十七回:江湖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长治六年三月,‘失女案’毕,单弘光殿前失仪,杖责五十,卒于狱中。家眷仆役,流徙三千里,复不归京。”

    ——《衡史稿》

    这案子了结之后,自然街上安全了许多,裘安仁又不会自己打自己的脸,只能寻求其他的法子“培精固本”去了。

    而此时,余知葳的风寒也几近痊愈,于情于理余靖宁也不该把她关在府中不让出门。

    余知葳立即在他兄长面前讨巧卖乖了一阵,磨了许久,余靖宁才许了她出门——代价是晚上回来多练一个时辰的剑。

    这有何难,余知葳当即高高兴兴应了下来,回屋子要换衣裳。

    她前些日子闲,将自己住的水榭换了个匾,提名“蕤灯榭”。她先前练了许久的瘦金体,如今也算是小有所成,匾挂上去之时尤平家的领着一屋子的小丫鬟叫好。

    余知葳瞧了一眼自己写的匾额,勾了勾嘴角笑起来,扭头出去了。

    她是要去找她那三个小跟班问个清楚。

    等她走到胡同口,那三个崽子却像是在等她一般,站成一排贴着墙边儿,缩着脖子嘿嘿笑:“大哥。”

    “怎么?”余知葳挨个将三个人看了一遍,那三个小崽子各个又都矮了一截儿,“给我传了个信儿,打算邀功呢?”

    三个崽子皆把头摇成了拨浪鼓:“不敢不敢。”

    余知葳拿着扇子,一人头上敲了一下:“料你们也不敢,人也没找着还好意思邀功。我这回找你们是有正事儿的。”

    二狗锤子和蛋儿全都支棱起耳朵来听。

    余知葳抱臂而立,点着脚尖:“我问你们几个

第二十七回:江湖(1/4)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