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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慈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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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财源水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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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臣妾瞧到去年奉旨帮办扬州江北大营军务的刑部侍郎雷以諴,他在江南筹饷,有个厘捐却是不错,不知道皇上还有印象吗?”
    &那时候朕朱笔道:‘粤逆窜扰以来,需饷浩繁。势不能不借资民力。历经各路统兵大臣及各直省督抚奏请设局捐输,均已允行……称里下河一带办理有效,其余各州县情形,想复不甚相远……’怎么。你瞧中了这厘捐?”在咸丰帝的心中。厘捐与当时各省的捐纳捐输并没有什么区别。并用&复不甚相远”一语,对雷以諴之前之后的行为予以承认而已。至于雷氏的建议,咸丰帝下旨江苏巡抚、南河总督等各就当地情形安当商酌。若事属可行,亦可照雷氏的方法变通办理。这是咸丰帝第一次对厘金一事的表态。
    最初的厘金,仍是捐输的变种,称为厘捐。首行区域为苏北,创办者为雷以諴。&年,刑部侍郎雷以諴奉旨帮办扬州江北大营军务,主要任务是筹饷。这可是一件极难办顶费力的差使。可他的一个幕僚钱江,当时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向雷氏出了一个主意:派官兵到各水陆要冲去设关卡,对通过的货物按其价值强行派捐(这实际上是商品过境税,当时又被称作“行厘”);另对开店销货的各商人按销售额强行派捐(这实际上是商业税,当时又被称作“坐厘”)。厘捐的交纳者亦可同其他捐纳者一样,领到捐得何种功名的部照,只不过这里面再也没有自愿的色彩了。
    咸丰四年十月,雷以諴首先在里下河设立机构,向扬州城附近的仙女庙、邵伯、宜陵、张网沟各镇米行派厘助饷,最初的标准是,每一石米,捐钱五十文。雷以諴一开始抱着试一试的念头,哪里想到在半年之中

十六、财源水患(二)(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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