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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慈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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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财源水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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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收钱两万串。次年4月,他向咸丰帝报告(先斩后奏):此种方法既不扰民,又不累商,数月以来,商民无事。他还看出了此种方法的长期稳定性,奏折中称:“且细水长流,源源不竭,于军需实有裨益。”于是,雷以諴一面宣称自己将在里下河各州县推行此法,一面提议由江苏巡抚和南河总督在各自防堵的区域里,“照所拟捐厘章程,一律劝办”。
    咸丰五年五月,雷以諴收到谕旨后,便在泰州设立分局,大张旗鼓地抽厘助饷。厘金的范围从大米一项扩大到各类粮食、家禽、牲畜、油、盐、茶、糖、碱、棉、丝、布、衣物、酒、漆、纸、药材、锅碗及各类杂货,可以说,没有一种商品不抽厘。此外,对银号、钱庄亦按其营业额抽厘。江苏巡抚、南河总督大约也在是年下半年开始设卡抽厘。
    &廷难收商税,这也是无计可施的,若是地方开了关卡,征收过往商旅的厘捐,给地方有些补给,军费上咱们也能松快些,不过,凡事须有规矩,昨个胜保在安徽上了折子,里头说‘可否请旨饬下各路统兵大臣,会同本省邻省各督抚,会同地方官及公正绅董,仿照雷以諴及泰州公局劝谕章程,悉心筹办。官为督劝,商为经理,不经胥吏之手,自无侵漏之虞。用兵省份就近随收随解,他省亦暂存藩库,为协拨各路军饷之需。’倒是出了几个好建议:一是以统兵大员为主,各地方官只是会同;二是以公正绅董经手;三是以济军需为名,随征随解。”
    &上,这其实就是商税,只不过没有商税的名义罢了。”在咸丰朝财政大危机之际,许多官员也有征商税之议。咸丰三年,户部也获准拟定了具体办法,准备先在北京试行,然后推广

十六、财源水患(二)(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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