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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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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六四章 大国之路(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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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的艰难后,他提出了八条建议。
    第一,取消全部老租契,代以民国政府颁布的标准土地承包合同,以类似工人劳动合同的平等方式解决所有者和耕种者之间的不平等待遇,明确租期不得少于三十年,租金不得高于土地收入的两成,租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增加租金等等措施,以确保和维护土地承包耕种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对土地出租者开征土地增值税。
    第二,建立农民互助协会,帮助低收入农民家庭实现技术、资源、财政上的互助互爱,打破目前农民不得不过分依靠各类民间高额私贷购买种子,开发土地的需求。请求中央政府、中央银行在政策上向农会倾斜,并从国外引进优良种子,组建国家农业实验室,以实现全国农业大迈进支持工商和人口增长的需要。
    第三,对过多拥有土地者按照土地规模加收土地保有税,以水田每户家庭1000亩,旱田每户2000亩为上限,凡超出者每亩地每年征收被征土地价值的百分之五作为税收。
    第四,对荒山、荒地以政府托管的方式进行养护,推行植树造林保护水土。国家必须对全国所有主要河流、湖泊附近的水土进行养护,禁止一切人为开荒破坏水土的行为!长江以北禁止放养山羊等会啃食草皮树根危害植被的动物!
    第五,对于有主人却荒芜一年(含)以上的土地,国家有权自动收回土地所有权,并将其利用。
    第六,建立国家公租制度,即中央政府通过向市场购买等方式回笼土地,然后承包给那些无土地者。公租田推行以纳粮代税,水田连续耕种满15年,旱田10年,耕种者自动享有该土地的所有权。这样不仅能解决无土地者的生存

第四六四章 大国之路(八)(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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