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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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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七五节 第四条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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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袁崇焕是跪着、还是站着受审这件无聊的小事,姬庆文他们几乎耽搁了整整一个时辰,充分体现了明末崇祯年间大明朝廷运转效率的低下程度。

    要知道,审理袁崇焕案件这件事务虽然重要,却也不是什么急迫的事情。可遇到满洲入侵、农民起义这种军情要务,还是这样磨磨蹭蹭着互相推诿扯皮的话,那就和站在原地等着别人拿刀来砍没多大区别了。

    不过姬庆文现在倒没想得那样深远,让袁崇焕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之后,便缓缓踱回了原地,十分惬意地叉腰而立,说道:“行了,温大人,你是主审官,那就开始审问吧!”

    温体仁倒不好意思 起来,说道:“不急。让本官叫人再给姬爵爷搬张椅子过来。您是皇上钦封的伯爵,站着听审太不像样子了。”

    姬庆文却抬手拒绝道:“不必了,站着挺好。温大人,你看我现在抬头挺胸,连腰也不疼不酸了,多好?正应了那句俗话,叫‘站着说话不腰疼’。”

    姬庆文这是一句玩笑,可惜在场之人都没有什么幽默感,并没有答话,让姬庆文一个人在原地尴尬。

    却听温体仁轻咳两声,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惊堂木,说道:“袁崇焕,上次议了你三条罪。分别是——第一条:‘托付不效、专恃欺隐’之罪;第二条:‘市米资盗、里通外国’之罪;以及第三条:‘擅斩边帅、自毁长城’之罪。现在问你第四条……”

    温体仁刚要继续往下说,却又是那个不识时务的、不讲人情的高起潜插话说道:“且慢,温大人,之前两条罪名,杂家却没听过,你不如重新审一审如何?”

    这下连好脾气的温体仁都有

第三七五节 第四条罪名(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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