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要怎么告诉他,而且我也猜到他知道后的反应。我怕他对我失望,也怕那种不被他理解的滋味,只是我到底没想清楚,原来祁祥对我的影响早就比我自己认为的大的多了。
刚回国的时候我也不适应,老毕的livehouse在天津,但是我回国的时候还是想先在北京试着发展,我会英语,又有留学北京,在初高中生的家教行业里混的还算吃香,同时再兼职一份书面翻译的翻译工作,在北京过的比其他刚毕业的小白领要滋润的多。
到了晚上我就去唱歌,大大小小的场子从livehouse到嗨吧到清吧我都唱过,像老毕提点的那样,玩儿摇滚到底是烧钱的,要么就很穷,要么就先想办法多赚钱,我选了后者。
那会儿我头发已经像高中时候差不多长了,就学着流星花园里杉菜的样子中分头发抱着吉他唱流星雨。
歌我自认为唱的是没问题的,下面听歌人的反应也都没什么问题,就在我一首歌唱完准备下台去赶下个场子的时候,台下有个人突然站起来,两三步走到我面前,“草,你知道这儿是摇滚酒吧么,你唱的那叫摇滚?”
我干笑一下偷偷打量着面前这小青年,长的挺好,可惜脑子有病。
推开他的手我打算溜,没想到这小伙子挺不可以的拉住了我的手。可能他也觉得自己冒失了,正打算道歉,忽然就看见我手腕上的刺青了。
我用刺青去盖住之前的疤痕,又用手表去盖住刺青。
手表往上一滑刺青就露出来了,而我的刺青是一朵玫瑰花和一把手枪,代表我喜欢的乐队枪炮玫瑰。
“你还喜欢枪花呐
第072章 光阴的故事(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