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朝廷也会在第一时间得知,将会强制性将那块种植了高产作物的土地收归国有,不允许私人种植——可以种植高产作物的家庭都被赋予了资格证书,没有资格证书的家庭就算拥有土地也不可以种植高产作物中的任何一种,发现了就是没收土地。
贞观律第三次改动的条文这样规定道。
这一次的交易,就是拿高产作物的种子换取土地,和他们做这个交易,江南之地若是可以从北至南慢慢发展起来,那好处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为了给后世留下一个应该遵守的榜样,简单粗暴这种行事方式不可以放在这种事情上,这种事情,务必要慎重慎重再慎重,关乎国家大计。
不过让苏宁很欣慰的是,这年头人们对于私人财产都很看重,尤其是土地,官府也会按照地契保护土地所有权,不少皇帝都规定购买土地都要在官府的见证下才可以,允许土地买卖,承认私有制,但是朝廷要介入监督,这很正常,那么其中的一些官员和地方豪强的勾结也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土地兼并的剧烈变动和这些人的巨大“贡献”是分不开的。
但是按照现代的标准,有了足够的收成,够吃,够用,可以养活自己,旱年的情况下朝廷的水里也修得漂亮,可以保证水源供给;发大水的情况下朝廷的水利工程也可以很好的避免这种现象,比如李冰的都江堰,保护了蜀中之地数千年没有水旱之灾,遂成为天府之国,这样的水利工程,那真是农业保护神了。
苏宁并没有多大把握可以把水利工程修得多漂亮,但是在如今的情况下,正常年份种植正常作物,种植水稻,灾荒年种植土豆,至少可以保住土地不丢,人不死,只要百姓不会
七百一十六 土地改革计划(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