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逆流伐清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五章 被误导了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的恩恤旷典。被清朝统治者标榜自己的恩政载入史册,故各种文献,如清三通、清会典等都不惜笔墨,大肆加以渲染。
    其实呢,摊丁入亩并不是满清的什么独创,它是由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转变而来。就是将一部分户丁银摊入地亩征收,减轻户丁征派,加重土地负担,也就是把户丁银转入土地摊派,由地主承担。
    但“摊丁入亩”却存在着无法避免的弊端,即无法均匀地分摊赋税,从而无法有效保证赋税的顺利征收,更无法达到减轻人民负担,缓和阶级矛盾的需要,因而遭到上至豪强富户,下至贫民百姓的反抗。这使得“摊丁入亩”政策实施的进程变得缓慢而困难重重。
    而且,“摊丁入亩”政策并不能维持固定的征税数额从而抑制人民逃避税收。清朝前期实行“永不加赋”的措施时,曾希望通过将丁口数额固定下来的方法来保证丁银征收,避免人丁流失,加强对人民的控制。但是由于“永不加赋”的措施表面上固定人丁数额,实质上却无法使人丁附着于土地之上。
    “永不加赋”并非“毋增毋减,定为常额”,而实质上使人丁数字增多。由于“摊丁入亩”政策的丁银数字是建立在“永不加赋”的定额基础上,因而“摊丁入亩”政策施行之时,人民就负担了更为沉重的赋税。
    换句话说,在满清统治时,大部分省份的丁银都出现增额,并非保持定额数字。换句话说,自“永不加赋”至“摊丁入亩”,满清统治者一直打着“定为常额,毋增毋减”、“天恩浩荡,亘古未有”的旗号,要求各省人民顺从地承担封建义务。所谓“有道明君”,其实不过是更懂得如何缓和阶级矛盾,保证人民基本的生存条件

第十五章 被误导了(3/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