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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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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被误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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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
    实施“摊丁入亩”政策后,政府加在土地上的丁银实际上还是由贫苦的佃农雇工承担。丁银并入地赋一起征收,土地成为征收赋税的凭据,表面上无地少地的贫民因此摆脱了丁银的征收,实际上,为了维持生计,他们不得不租用地主土地或出卖劳动力,沦为地主的佃农、雇工。清代租佃经济在清初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也表明,大批农民失去土地成为佃仆雇工。
    从商品经济发达的江浙地区,到边远的贵州地区,从江南到江北,雇佣长短工进行农业生产,已经成为社会中的常见现象。这样,佃农雇工就成为大部分土地的真正劳作者。他们或通过交纳地租,或通过领取工值的方式谋生。但显然地主在产品分配中占据绝大部分,佃农雇工仍然徘徊在贫困线上。因此,这些赋税钱粮的真正负担者仍然是佃农雇工。
    在满清的统计资料中,雍正实施“摊丁入亩”,百姓迫于重赋而背井离乡,到了乾隆年间便有大批流民涌向东北或东南沿海,他们的目的地越来越趋向原本自然环境较差的地区,如宁古塔原为清政府流放犯人的地方。
    这表明,统治者希望通过“摊丁入亩”政策减轻赋役负担、安辑人民来固定税收的方法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他们无法控制赋税征收从而稳定社会。由此可见,“摊丁入亩”政策并未减轻人民负担,相反,它促使大批农民逃往外地,流民问题反而越来越严重。
    钱穆所著《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有满清吹嘘的仁政“摊丁入亩”可谓是一针见血的评价:
    “清代有所谓地丁摊粮的办法,只收田租,不再要丁口税。这是他们自己夸许所谓仁政的。在康熙五十年,当时全

第十五章 被误导了(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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