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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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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章 上计与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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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重,人头税起于商鞅变法,两汉沿袭,最主要的是口赋和算赋。
    口赋是对七岁至十四岁的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不分男女,每人每年缴纳“口赋”二十钱,到了桓灵之时,口赋涨到二十三钱。
    算赋则是对十五岁至五十六岁以下成年人征的“人头税”,不分男女,每人每年征一百二十钱,谓之“一算”,对于商人与奴婢则加倍征收,每年二百四十钱。为鼓励生育,女子十五岁到三十岁不结婚者分为五等,每升一等加征一算,有妇女怀孕者,免其夫算赋一年。
    口赋和算赋是人头税,什么叫人头税?一句话,只要你这个人活着,就得交税!小时候交的是口赋,长大了就得交算赋!
    人头税是交给了大司农,纳入国库,用于治理国家各项费用。
    除此之外,还有献费,却是交给皇帝大管家少府的,凡是成年男女,每人每年都要‘献给’皇帝六十三钱,以供宫廷费用。
    再者还有关税、酒税、盐税、车船税等一些收入所得税和劳役。
    不过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所承受的主要就是沉重的口赋和算赋。
    汉朝的体制多是仿照秦朝,税法改革不大,而从后世来看,这种税法的弊端极大!
    降低田税而实行人头重税,虽然能在初期迅速恢复发展生产,但很快就造成了一个大问题,也是引发朝代灭亡的问题,就是加剧了土地兼并!
    田税轻而人头税重,刺激了富户豪强疯狂兼并土地,因为富户豪强一家的人口是相对固定的,只需缴纳固定的人头税,但兼并大量土地,只需缴纳较少的田税,自己便能获得薄税的大量收入,所以他们越来越富,土地也

第三百零八章 上计与赋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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