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重生宋末之山河动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917章 教训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构的最顶端,具有最尊崇的地位,同时也是名义的权力源,所有的诏书都必须以皇帝的名义颁布。但是在士大夫们看来皇帝最好只是作为主权的象征、道德的楷模、礼仪的代表而存在,并不需要具体执政;国家的治理权由一个可以问责、更替的朝廷机构来执掌。

    赵昺知道这种国家体制类似与现代的君主立宪制,用现代政治学概念来说,这叫做“虚君共和”;用宋人自己的话来说,叫做“权归人主,政出书”。当然在封建社会的整体下,宋代的实际权力运作当然离理想的“虚君共和”尚有很远的距离,但“虚君”显然是宋代士大夫阶层的重叠共识。

    北宋人曾肇说,“帝王号令,务要简大。若夫立法轻重,委曲关防,皆有司之职,非帝王之务。”与其同时代的罗从彦也说,君主“除礼乐征伐大事之外,其余细务,责成左右”。南宋的大理学家陆九渊说,“人主高拱于,不参以己意,不间以小人,不维制之以区区之绳约,使其臣无掣肘之患,然后可以责其成功。”影响南宋思想的理学家朱熹也认为,“人君之身端本示仪于,使天下之人则而效之”,实际的治理则“只消用一个好人作相”。朱熹的朋友兼论敌陈亮也提出,“端拱于而天下自治,用此道也”。

    因而如果宋朝的历代君主意欲揽权,则会被视为“越俎代庖”、侵占政府的正当权力,因而免不了要遭受群臣抗议:“今百司各得守其职,而陛下奈何侵之乎?”“天子而侵宰相之权,则公道已矣!”所以即便是皇帝本人,也不敢公然与士大夫的治理共识唱反调,连一向强势的太宗皇帝也不能不承认,“无为之道,朕当力行之”;真宗亦自言“朕未尝专断”;仁宗更是“虚君”

第917章 教训(4/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