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到的原则。
袁雨潇最恨插队的人,从小时候大热天排队挑自来水,到春节在粮店买年货,或者影院买电影票……他看到那些不守规矩的人就眼睛出血。
而夺人之爱的事,算是另一种加塞插队者,是不可原谅之中尤其不可原谅者!
他必须制止!
特别是,这件事因他而起,他责无旁贷!
不能,决不能让这封信落到秦晴手里!
怎么处理?
拿在手上有些烫人,带在身上有些硌人,放到寝室或教室,一旦被人发现,那就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
只能是现在就毁掉,撕了或者烧了,不留一丝痕迹。
当思路走向需要毁掉一样东西时,他刚才的冲动便开始冷却下来。
他从来都很难亲手去毁掉一样东西。要吃一件有新包装的食品,他都不愿意亲手去撕坏包装,一张无关紧要的便条纸,他也会长久地保留。
何况今天这封原本并不属于他的信。
他的处世原则固然要求制止莫清,但也要求光明磊落!
而且也不能轻易亵渎了友情,他与莫清毕竟是多年的铁哥们。
拿不定主意的时候,他总是希望有人替他作出决定,可是现在无人能够帮他。
按以往的成例,那就让天来决定吧!
做这种求助于天的事,他以前也常常做,比如掷硬币之类不下十几种方法,所以也算驾轻就熟了。他略一思忖就有了主意。他绕着大树走了一圈,便寻到一个大石块,约摸脸盆大小,足以把一封信遮得严严实实,他把信摆在树下,覆以石块。安稳妥当
第十二章 情书奇遇(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