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推断出犯叁打死死者,有故意杀人的嫌疑。但是这问题又绕回去了,舆论支持的是,当犯叁妻子被袭击,犯叁失去理智杀死了死者。九尾将犯叁打成坏人,并没有改变事实,只是导致舆论因为犯叁是小人而失去对他的同情和支持。
因为在法律层面,一个人是小人还是君子,并不妨碍和改变法律对其做出的审判。在本案中,现实案例,因为犯叁被塑造成保护妻子的英雄,最终没有坐牢。如果九尾揭穿一切,犯叁失去了英雄的光环,那他还会坐牢吗?
九尾将四个可能进行分析说明,这个说明没有真凭实据,只是九尾的推测。最后九尾说明,犯叁肯定没有预见到会发生袭击,当发现妻子被袭击后对死者进行攻击。所以本案性质和真实案例性质没有区别。
九尾:“真实案例和真人秀案例的区别在于,真实案例中犯叁是正面人物,在真人秀案例中,犯叁是反面人物。现在就由陪审团做出最终裁决。”
烈焰又赢了,烈焰揭露了陪审度制的最大毛病,陪审员们存在主观的喜恶,这种情绪会让他们忽视或者无视法律的条文。实际上曹云是利用过陪审员情绪。不仅曹云,欧阳逸等刑案水准高的律师,都利用过陪审员的情绪。原因很简单,是陪审员定有罪无罪,不是法官定有罪无罪。
东唐法律客观存在尴尬,他们是从大陆法系转海洋法系。大陆法系中,在理论上法律条文高于正义,高于舆论。海洋法系在一些极端情况中存在高于法律的正义。诸如一个案例(不知道真假),一个小姑娘遇害,小姑娘的父亲在法庭门口枪杀了疑犯,最终父亲被判无罪。这个结果是喜闻乐见的,但是有没有可能存在,疑犯并
第四百一十四章 犯叁(下)(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