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民间或军营里,百姓和军卒有超度方面的需求,护国寺僧侣也必须无偿提供服务,比如先前出征萧关、鸣沙的白草军和土团,阵亡的五百余士兵,就是由护国寺做的法事。
借贷方面,护国寺长生库规定,道场所在的各乡乡人,“举负”(借款)五贯钱以下,必须要立契约文书,限定还款期限,但无需交纳利息,如果借贷钱用于购置六畜、种子、农具的,可放宽至八贯钱;借贷五贯钱至二十贯钱的,交利息百分之十,称“除陌钱”;二十贯至五十贯的,利息百分之十五,依次递增。
兴元府的军府、富商、官员和军将,也可将自家财富贮于长生库的柜中,不过和长安的柜坊收取“僦柜钱”(也就是存款方要向柜坊交保管费)不同,高岳和明玄商议完后,反其道行之,大宗的贮钱贮帛不但不收“僦柜钱”,还会返归给你百分之三或五的“普盆钱”——说白了,和近代银行有些类似,用于聚集民间或官方财富,集中力量办大事。
由是,护国寺很快就承担起兴元金融中心的角色,它的长生库一面吸收布施和僦柜,一面也在用无息借贷的方式,帮助兴元的田士和民户,肩负着信用社和合作社的角色。
非但如此,高岳还要求护国寺担当面向底层传播知识信息的作用,他动用兴元尹的权力,一次性将数十顷的土地赠给护国寺,并且认可护国寺雇佣“净人”(也就是寺户,僧侣从事农商业劳作被称为不净事,所以要找专门的净人代替他们去做)经营田产、造水硙的行为,护国寺可以收“度牒钱”,也可以在收获季节向需要水硙来磨麦子稻子的民众收取“碾课钱”——不过高岳也给护国寺下了“和籴本”和“科敷本”。
11.护国长生库(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