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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当官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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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截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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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惇在这里,不能引用任何除了程朱理学之外的对“格物致知”的理解。要知道,自古对于“格物致知”这四个字,众说纷纭。很多学派都提出了不同的理解,但在科举考试中,陈惇只能用朱熹对这四个字的标准注释:穷究事物道理,致使知性通达至极。

    穷究事物的道理,事物有什么道理呢?

    陈惇略有些茫然地抬起头来,他环视整个考场。就在这一刻,他仿佛有所悟。

    整个考场,有埋头苦答的考生,有分发卷子的书吏,有监视考场的衙役,有出题的考官,还会有改卷子的人,这些人共同组成了一个名字,科举考试。

    这种考试已经形成了,但它是怎么形成的?它已经有了自己的运行方式,它为什么能形成这样的运行方式?

    所以格物致知,就是认识这种事物,以及它背后的这种运行方式。

    那不就是认识社会吗?

    社会是什么呢?

    社会是人啊。是人组成了社会啊。

    所以大学之道,是让你认识社会,了解社会,了解组成这个社会的人。

    可是人是什么?人,是有七情六欲的动物,不是草木。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天性,是自然赋予的,只能压抑、只能抗拒,却抹杀不掉的东西。

    那你要了解人,是不是要知道人的这种天性是怎么回事呢?既然有本性,那就一定有后天社会加在人身上的东西,这就是你要格物致知要知道的东西,

    第一句和第二句串在了一起,陈惇用笔点了一下,“性”,是指自然天性,“道”,是指由天性而发,自然而然形成了规矩原则,“

第七十九章 截搭题(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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