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长官是太予令,相当于前汉的太乐令,隶属于太常卿。一个是黄门鼓吹署,由承华令掌管,隶属于少府。黄门鼓吹之名前汉就已有之,它和乐府的关系非常密切。至后汉,由承华令掌管的黄门鼓吹署为天子享宴群臣提供歌诗,实际上就是乐府。本朝的乐府诗歌主要是由黄门鼓吹署搜集、整理和演唱。
乐府歌诗大致分为四种:其一,郊庙歌辞。主要是为祭祀而作的乐歌,华丽典雅。如安世房中歌十七章(楚音)、郊祀歌十九章等。音乐主要采用秦国音乐和楚国音乐。其二,鼓吹曲辞,又叫短箫铙歌,是汉初从北方民族传入的北狄乐。歌辞是后来补写的,内容庞杂,主要是民间创作。其三,相和歌辞。音乐是各地采来的俗乐,歌辞也多是“街陌谣讴”。其中有许多优秀作品,是汉乐府中的精华。其四,杂曲歌辞。其中乐调多不知所起。因无可归类,就自成一类。里面有一部分优秀民歌。
汉书?艺文志曾云:“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这“缘事而发”,就是写实之意,一事一发,多为有感而发。形式自由多样,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以及杂言种种不等,最常用的是新兴的杂言和五言诗。乐府诗并无固定的章法、句法,长短随意,整散不拘,只要抒发出内心之意,便是好歌诗。
“相和歌”是乐府所采集的各地民间音乐。之所以叫相和,有两种含意:一种是用乐器丝竹与人的歌声相和。宋书?乐志中说的“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指的就是这种形式,伴奏的乐器有节、笙、笛、鼓、琴、琵琶等七种(见古今乐录);另一种是指一人唱、众人和。宋书?乐志记载的但歌的
第1118章:汉乐府之《箜篌引》(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