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逆水行周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百五十九章 武装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东开荒,开荒所得土地,为开荒者所有,而开荒者(包括前两种)可以装备强弩等武器(仅限于辽东地区),不仅可以筑堡寨,还可以筑城。

    这种自发形成的村落、堡寨、城池,若愿意在官府登记户口、开垦的田地亩数,朝廷对其村主、寨主、城主身份进行确认,给予正式任命。

    其职位传承,官府绝不干涉。

    这些村、寨、城,从登记的次年起,名下开垦的荒地将有三十年的免税期,这三十年内,当地官府不会征发劳役,不会收取租庸调。

    所以,为了鼓励民间自发移民辽东,在辽东安家落户,朝廷实际上就是在鼓励民间武装移民辽东。

    这样一来,民间武装移民团体,会成为辽东官军的助力。

    但凡事有利有弊,这些武装商团、武装移民进入辽东,管理起来很麻烦,这些团体之间极有可能发生各种冲突,同样会引发大问题。

    武装团体、武装移民的具体管理,自然主要由新成立的辽东总管府负责,对于兵部来说,更头痛的事情还在后面。

    武装团体、武装移民,在辽东是可以持有火器的。

    火器,包括发射铅弹的燧发火铳,以及发射炮弹、散弹的小型火炮。

    燧发火铳,之前是新军才装备的新式武器,火炮,是官军才可以装备的利器,如今向辽东移民开放,一旦管理不善,很容易出大事。

    但朝廷还是决定允许移民以火器武装自己,为的就是给移民们以足够的信心,让移民们能在辽东站稳脚跟,大规模开荒,守住自己的开荒成果,然后不断扩张。

    辽东的情况很复杂,到处都是野

第二百五十九章 武装(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