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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九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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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顶身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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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的说:“刚才董事长讲了大家在公司的级别地位,也粗略的讲了公司的下一步工作。

    这些工作都是由我负责,等一下管经理到我办公室,我详细的给你解说,要采购什么设备和电脑零部件。

    我需要强调的是法务代表莫小姐,你必须根据公司的招聘广告,制订各员工的一份严谨的劳务合同,和制订一份详细的薪酬标准。

    这些只是最基本的薪资待遇,等公司走上正轨,也就是有稳定的赢利能力之后,公司会进行改革,施行顶身股制度。

    顶身股制度,是清朝中后叶sx十大商家推行的优秀掌柜与伙计可以参与分成的一种制度。

    我们公司今后不会上市,要保持股权的绝对纯粹,所以就实行这种,根据员工对公司的贡献,享受公司发展红利和获得公司话语权的制度。

    具体的构想是,公司除掉包括员工薪水和缴税之后的纯收入,其中30%作为公司的研发资金,20%作为公司的运作资金。

    剩下的50%纯利润,我和董事长承诺,永远只拿5%,是这个50%里面的5%,其余的95%都拿来给员工分红,是不计上限的,无论多少钱,都会坚定不移的分红。

    而且我们承诺,这种顶身股制度会永远执行下去,我们不在了,或者退居幕后,接任者也会施行下去。

    这是我们中国人发明的一种有别于欧美股份制的优秀制度,两者各有千秋。

    实际上,除了公司创始人,其他任何高管,如果离职,任何股份公司都不可能将赠予高管的公司股份,任其带离公司。

    因为股份是有定数的,如果任由这样的事发

第六十一章:顶身股制度(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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