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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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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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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的证人也是如此说,陶十七是因报毁家之仇,才当街杀人。只是我问得明白,死者是永城县的公人,一年进不了几次城。他既不是本城人士,又是做公的,如何会是陶十七仇人?此事再三不解,问了州里与死者相熟的公人,也都说不可能有此等事。只怕那少年认错了人。”

    杜中宵道:“我见陶十七飞一般地跑到死者身边,拔刀杀人,没有丝毫犹豫。如此果决,怎么会是认错人?他说等了数年才有这个机会,又正好与死者不常来州城对上。——只是,这种事情都是我们凭空猜测,还是带犯人来问清楚才好。”

    郑朋拱手:“因从事恰好撞见犯人做案,是以本官先押在那里,专等从事来了,一起问案。”

    杜中宵摇了摇头:“如何审案,自有规例,我怎么好随便插手?司理尽管审案就是,当我是个平常证人,坐在这里做个见证。”

    州院、使院各有分掌,特别是司理参军,专掌讼狱勘鞫,不许另有兼职,职权最重,审案是不允许其他官员插手的。郑朋因为杜中宵在现场,才客气几句,听了这话心里才踏实下来。

    陶十七已被上了手铐脚镣,被带到官厅,昂然站在那里,面上没有丝毫惧色。

    这种重犯自知必死,威逼恐吓对他们全无用处。郑朋多年审案,自然知道,也不为难陶十七,对他道:“你当街杀人,不知多少人看在眼里。杀人偿命,绝无侥幸,你可知晓?”

    陶十七面无惧色,郎声道:“那厮害我家破人亡,今天一命换一命,也是值了。官人安心,我陶十七不是个混赖的,杀了他心愿已了,取我性命就是!”

    郑朋听了这话,见陶十七

第7章 审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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