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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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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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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爽快,心中松了口气,语气缓和下来:“你当街杀人,惊世骇俗,本当从严从重处置,以安民心。只是你杀人之前,说死者害你家破人亡,不知是如何一回事?”

    陶十七道:“我原是本州蒙城县人氏,前些年随着爹爹妈妈来到州城,贩药材为生,家里也赚了不少钱财。前些年有一个自称从京城来的客人,不知怎么骗了我阿爹的信任,一起合伙要开生药铺。之后便就卷了我家钱财,因被发觉,害了我阿爹的性命。后来妈妈守不住,不知到哪里去了。我一个人留在州城里,就是要替阿爹报仇。”

    郑朋道:“人命官司,谁敢遮掩!你当时没有报官么?”

    “自然报了。只是那伙贼人凶恶得紧,害人之后,把我阿爹的尸身运出城去,不知丢弃在哪里。找不到尸身,官府便胡乱结案,最后不了了之。”

    陶十七一家是外乡人,没有尸体,没有凶手,单凭一个小孩子的话,怎么可能算数?此案最终成了一桩糊涂案。几年时间,陶十七后来又闹了几次,官衙里便再没有人理他了。

    这些事情郑朋已经问得精楚,听陶十七讲得并没有出入,便就不再去问。每个地方总有些这种没头没尾的案子,糊里糊涂结案了事。这案远在郑朋到这里上任之前,他也不会深究。

    问罢陶十七的口供,让他签字画押,郑朋吩咐人带了下去。对杜中宵道:“陶十七当街杀人,人证物证俱在,当无疑议。从事恰好在场,还请做一份证词。”

    杜中宵当然同意,由当堂手分写了,杜中宵具名。

    见郑朋有些了结案子的意思 ,杜中宵道:“当街杀人,总有一个缘由,不然如何报上去?

第7章 审案(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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