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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兴八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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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夺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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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梁杨两家,满门抄斩!

    廉法府众官员商讨的结论洋洋洒洒写了上千字,从汉律之中旁征博引,又从过去发生的真实案例截取观点,说来说去,其实表达了与政务府一样的结论,赞成诛杀梁氏满门,令外只斩杨素一人。

    “看来,三府都赞成诛杀杨素,朕若想保他性命,暂时还不能开口。”

    刘毅望着三份廷议的结论,怔怔出神 ,暗暗想道。

    大汉朝依法治国可不是一句空话,天子的确有法外开恩的特权力,即所谓的特赦权,但寻常的欺君之罪可以特赦,比如善意的谎言或者可大可小的事情,这在汉律里有明文规定。

    像杨素这样,明知道有人要刺杀刘毅,却知情不报,属于十分恶劣的欺君之罪。

    皇帝失德无道亦会被赶下帝位,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即便杨素是刘毅的二姐夫、汉玄帝的女婿,也难逃汉律的制裁!

    何况刘毅的二姐早已过世多年,眼下即便她活着,估计也不敢闯宫向刘毅为杨素求情。

    就算刘毅想饶杨素不死,但证据确凿,杨素本人又亲口承认了他自己的罪行,眼下百官一致赞成处斩杨素,故而刘毅只能顺应人心。

    “荣族乡侯梁士彦与奋威乡侯尉迟迥谋逆,证据确凿,判满门抄斩,凡涉及梁氏谋逆案的官员,一律革职,有爵位夺其爵,削为庶民。涉案情节严重者,革职后永不录用,情节较轻者,准许三年观察期,表现良好者重新录用。另外,火箭侯杨素欺君罔上,依律判夺爵处斩!”

    天子宝座之上,刘毅高声宣布了对梁士彦及相关涉案人员的判决。

    “陛下圣明!大汉万

第51章 夺爵(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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