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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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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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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税制方面新政府宣布在唐王正式登基前取消辽饷、剿饷、练饷等一切加派税。只保留原来的正常赋税。各地地方官府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派赋税。违令者,按《军管条例》以国法处置。待到唐王正式登基再制定合适的税收制度。同税收制度相对应的还有一条有趣的制度就是《捐爵制》。即凡是年满18岁三代身家清白明国百姓。只要拥有当地官府和议会的举荐便可通过向朝廷捐助一定的费用来得到一个爵位。但规定只能捐“子”以下的爵位且不享有贵族特权。朝廷也不向其发放俸禄。咋一看这《捐爵制》是吃力不讨好的事。花了大把的钱只买来一个空头衔。但依然有不少乡绅地主商贾挤破了头要捐这个爵位。这当然有中国人传统观念的问题。虽然是用钱买来的,但能封个爵位毕竟是件光宗耀祖的事情。而且这还涉及到了新的议会制度的操作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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