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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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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奸佞宵小之辈或许会笑而不语。可如果问他们做官是不是一种负担?估计所有的人都会毫不犹豫的点头。至少此刻端坐在上海县议事堂的知县应廷吉就深有感触。
    有道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可这中华朝不但换了“代”,就连中原沿用千年的“制”也给一并给改了。历来中国地方官员的职责就两项,一是判案;二是收税。如今的中华朝“判案”已不再由县太爷来管了。老百姓要打官司直接去司法院找县丞法官击鼓鸣冤去。再来就是“收税”。随着时代在发展,税收的结构亦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着变化。像上海县这种新兴的商业市镇,作为主税的土地税已不再是税收的主要来源,取而代之的是市税、科税等辅税。如此一来,县衙收税的方式当然也得跟着改一改了。由于商会、行会乃是市镇工商业的主要组织。于是乎,商会和行会便当仁不让地承包了市镇的税收,开始替衙门征起税来。这样一来,衙门可以很容易地利用商会行会对私营业主、手工业者征收各种捐税。同时,对私营业主和手工业者来说,他们也可以就此免除官员的额外勒索。
    若说这“案子”人家帮着审了,“税赋”也有人代着收了,县太爷还要有什么事好操心的呢?整日坐在衙门大堂无所事事,照拿俸禄的工作,怎么算是一种负担呢?可惜事与愿为,这些父母官们的日子并没有老百姓想像当中的那么惬意。原因很简单,中华帝国地方长官的职责本就不止判案和收税这两项。
    在明朝一个标准县衙,一般设知县1人,掌理全县政务。署内设吏房、户房、礼房、工房等办事机构;置皂班、壮班、快班等差役,负责站堂、行刑、催、捕、传、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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