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看到我可怜都会给我口吃的。我还说自己打死都不当乞丐,其实我活得还不如一个乞丐,在这个时候能活着保住命比什么都重要。什么是幸福?能活着对于我来说就是幸福。
我走到那个男的身边,他拽下个鸡腿递给了我。我当时没敢接,他大声说:“给你啊,拿着。”把我吓了一跳伸手接过鸡腿,我给他敬了个礼,说:“谢谢叔叔!”我转身就跑,一口气跑到火车站的外面,跑进一个胡同里,蹲在那里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真香!我当时真的很感谢那位叔叔,直到今天我还能想起他的面容,胖胖的脸,嘴边留着小胡子。当时他的年龄在四十岁左右,虽然长得有点吓人,但我能感觉到他是个好人。
其实我也想过回家,可是我把卖房的钱都花光了,回去就是找死,还不如这么活着呢!我也想过去找我妈,可是我不能再给我妈增加负担了,她活得够苦够累了。算了!混一天是一天吧。
直到有一天我的生活改变了。记得那是星期天,我和往常一样等着别人给点吃的,或者捡点别人吃剩下的饭。我刚开始还觉得不好意思,可是在饥饿的驱使下,硬着头皮也要捡也要等别人的施舍,后来慢慢习惯了这种生活,现在自己觉得很正常。这也是被逼的,我也不想过这样的生活,没有办法的办法,不能饿死。我还是盯着候车室的旅客,看看哪个旅客在吃好吃的。
正在这时,过来四个男孩,他们比我大,穿得也很破。其中的一个好像是头儿,跟我说让我离开火车站,这个地方现在是他们的。我说:“为什么?”原来他们几个想在这里乞讨。我说:“你们乞讨你们的,我乞讨我的。”那个男孩笑了,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给我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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