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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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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三六章 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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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旧时代所有国家面对的一大难题。

    这种问题,本质上是进行取舍,在“允许少年学习成长”与“保障社会成员利益”之间的折冲樽俎,而最好不要亮出刑罚的大棒,本意很好,实践中却漏洞百出,时而让来自地狱的小恶魔逃脱制裁,甚至让其发育成大恶魔。

    允许少年在成长过程中,适当犯错,这一理论上正确的论断,究竟错在哪里。

    错的,并非理论,而是这理论的前置条件,被某些或蠢或坏的家伙有意无意的无视,并简单粗暴的应用于现实社会。

    成长过程中的人,一般而言,犯错是必然的,严刑峻法也无法杜绝。

    少年,往往没有准确评估自身及他人利益的能力,从这种意义上,在某些时候,其更近似于第i类精神 病患,甚至看不出行为的获利与惩罚的损失,哪一个更大,除非立即暴力惩戒,其他手段的效果都很有限。

    但也必须看到,理论上,成长在一个平和社会中的少年,犯下此类严重错误的概率是极小的,甚至可以认为“实践上等于零”。

    一个呱呱坠地,开始学习怎样做人的幼儿,在理想情况下,成长过程中仍难免犯错,但至多也只是抢夺玩具,恶语伤人,甚而乱发脾气扔东西,或者和同伴发生肢体冲突,这些当然不是什么好的行为,其后果却相当有限。

    但凡有适当的教育,养护,如果没有一个充满戾气、遍地恶棍的社会环境,任何少年都不会习得凶杀、抢劫、强-暴乃至投毒的极端恶行。

    如果没有这些后果严重、且后果不可逆的恶行,事实上,

    阿达民并不反对一切“宽容未成年”的

第七三六章 地位(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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