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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发财在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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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节阅读_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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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安排一块九尺见方的墓地——当然,不用收费;漏泽园还设有房屋,以便逝者的亲属来此祭祀。
    宋政府又聘请有德僧人来主持、管理漏泽园,如南宋时,仁和、钱塘两县有“漏泽园一十二所”,“官府委德行僧二员主管,月给各支常平钱五贯、米一石。瘗及二百人,官府察明,申朝家给赐紫衣、师号赏之”。僧人由政府支付薪水:每月五贯钱、一石米。每收葬满二百人,可得到请赐紫衣、师号的奖励。
    那么宋政府为漏泽园的福利事业投入了多少钱?宋真宗时,每收葬一名死者,政府需要花费六百文钱,包括棺木的费用;宋神宗时,要两千文;到南宋高宗时,大约是三千文。全国各地漏泽园的经费加起来,数目应该非常大。为了让国民在离开人世之后,能够获得有尊严的安葬,宋政府愿意从财政中掏出一大笔钱来,这,便是文明的一种表现。(《生活在宋朝》第四辑)
    5.受佛道二门的迷信做法
    丧葬仪礼还受到佛、道二教和民间其他迷信的很深影响。主要表现在七七日和百日、周年之说,择日和择地安葬,做道场等功德,穿孝服,居丧饮食等方面。佛教编造人间和阴间、天堂和地狱的故事,说人死后,每遇第七天,其魂必经一次阴司,受许多苦。由头七、二七,一直到七七即过完最后一次阴司,称“断七”。然后有百日、三周年,都要经过一次阴司。百姓出于孝心和爱心,以及迷信无知,便在父母等亡故后,请僧徒做道场或水陆大会、打醮,写经造像,修建塔庙,称“做功德”。做完功德,又做羹饭,称“七次羹饭”。据说,这样便可弥补亡人的罪过,使之脱离地狱之苦,升入天堂,享受种种快乐;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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