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比骡马便宜,当骡马用,死了就扔下。我到底是怎么混到了这一步的呢?想想的话当个帐奴服侍别人的话,比这舒服不知多少。看着深蓝的天空,就这样死了或许会舒服不少。
一对有力的手抓住我的肩膀,我回过神时已经被拉着坐了起来。大姐瞪大眼睛看着我,确认我没有和那些落在路上的奴隶一样直接累死。拼接的皮盔下露出一撮棕色的刘海....在梦中是叫刘海吧?我头一回觉得大姐这头发会这么好看。
“做好你的事,路不远了。”她说道,大姐的声音还是那么悦耳,悦耳而可靠。她突然拥抱了我一下,然后做贼一样赶紧放开了我,生怕别人看见,拉着我站起身来。我太累了,好不容易才重新站稳,像个罗锅一样找准了背重物的姿势。这时大姐已经骑上马一溜烟疾驰到了队伍的最前面。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觉得很暖。虽然天已经很热了,大陆西北荒漠干燥的风快把我吹成干肉,但我还是觉得很温暖,与炙热不一样的温暖。安族人相处起来虽然粗暴,却又有情有义。
想起来了,是大姐救了我。因为我在我上一个主人,西北荒漠的白山部落公子的帐篷里因为他过于疯狂的嗜好,踢了他的下身。
我犯了重罪,他们本来打算缝上我的嘴,锯掉我的头盖骨,说是可以用来治好那个公子因此受的伤。但行刑前夜里我从关押我的毡帐缝隙里逃了出来,希望可以换个死法。在荒原上离开了游牧部落,一个人活不久,不是渴死就是饿死,但总比被做成药引子要好。逃跑的路上我看到一匹拴着的马踏蹄时怪怪的,便模仿老牧人常做的包扎了马蹄。
那里的帐篷属于在这个部落做客的安族雇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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