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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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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冥界爵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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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是这样定义的,冥界所有的招募,选拔,晋升机制中,爵位高者永远优先聘用权。举个例子,某个职务需要3个人,而合格的是5个平民,那们就按考核分数来选拔,但是合格的是一个公民和4个平民,那即使公民分数最低,只要合格都拥有一个确定名额,同样的如果是公民更上层来参与选拔的话也是优先选拔爵位高者。
    这样虽然会使部分人才没有得到最好的任用,但立过功劳的获得优先权在哪都是说的通的。
    同样的,还有各种细小的地方可以提高爵高者的地位。比如,集会时,爵高者位于上首位,路旁相阻时,爵低者应让爵高者先行。会面时,爵低者应先向爵高者打招呼等等等等。
    细节戴斯是不会一点点去补充的,自然会让贝蒂找人补充完整,他只是表达一下这么个意思。
    而投票权就比较有意思了,这是戴斯偷窃的现代社会的一项公民权,虽然他上辈子从来没用过,但是这项权利对凝聚人心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戴斯就毫不客气的拿来用一下了。
    这项权利出现在所有公职空缺,又拥有多个候选人的情况下。但是前面还提到过爵位优先权,因此其实这里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无法考核,或出现考核成绩相若,爵位又等同的多个候选人的情况下才会使用。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的提高效率,肯定要避免你选个街道办主任也要全城公民一起投票的情况,因此投票权也将只出现在该职位影响范围内的公民。当然这肯定也是不完整的,不过就以后再去补充好了,现在先让亡灵们了解投票权是个什么东西就足够了。
    同样的,公民阶层还将获得税收降低等其他各

54、冥界爵位制度(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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