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名死神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54、冥界爵位制度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方面的权利,但是到这里也就要开始承担一定的义务了,比如服兵役。当然,为了与其他阶层作区别,公民层只要服役满一定的时间就可以不用再次承担这类的义务,并且相对应的,服役期间的薪水或功勋之类的都是要满额发放。
    当然,冥界不会要所有亡灵去服役,你想要服役也是要进行挑选的。但是需要为冥界服务一段时间这是必须的事情,不能说立过一定的功勋就可以躺一辈子,毕竟亡灵们的冥寿实在是较长了一点。
    同样,到了公民层次想往上升还有一个民爵,叫准爵。
    顾名思义,这个阶层将是贵族预备役,再往上就将进入冥界的贵族体系,脱离了民这个身份了。因此,这个阶层的核心权利戴斯把它定义为被选举权,换成冥界众人能懂的话语就是,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当—官—了。
    因为并行九品中正制,因此,从7品开始才被定义为官,而之前的8品,9品之类的则被定义为吏或差。
    也就是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参与一地的行政长官或者某行政区域的官员选拔了,其他民爵你最多干到8品的差事,就再也无法晋升了。
    而下一个阶段就是贵族的最低层,骑士或者爵士,分别授予军人或行政人员。这个阶段将获得冥界复活权,其他界面优先复活权,和免罪权等多项高级权利了。
    这项权利一公布,那没得说,这是只有冥界才有的核心权利。当然即使如此,也没有人会选择主动成为亡灵,不过混到了这个阶层就可以横着走了,为什么,因为不怕死了啊。当然,主要还是在冥界。在外面,没办法照顾到的地方那就是死了也白死了。
    因此这个阶段的人就难免会对

54、冥界爵位制度(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