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陈俊良那里找来了一张粉红色便签。我一直觉得粉红色其实是一种特别美的颜色,像初恋,像棉花糖,是甜的,软的。
看着窗外,闭目沉吟一会儿,我自顾笑笑,提笔在纸上端端正正写下几个字。
“我曾经以为
因为你
万物生长
后来我明白了
原来是因为你
我心疯狂”
生活要充满诗意,而诗意要从每一天情书开启。和马潇潇约着逛街,不动声色地递在她手心,像是塞给了她一颗宝石。她狐疑着打开,然后眼角笑开,弯弯的勾起我心里的痒痒,于是伸出手挠了挠她软软的手心。马潇潇笑起来,挣开手将纸条放进钱包里,叠好。
双眼流淌着暖洋洋的甜蜜,她笑意盈盈,酒窝里是浓郁的幸福,让人醉到不能自已的温柔。马潇潇抱着我的胳膊,声音暖暖的,糯糯的,她说:“这算不算你给我写的第一封情书?”
我笑笑,说:“才不算呢,我啊,给你的第一封情书一定要很正式,要有邮票,有邮戳,这才算是信嘛。”
马潇潇顿时不高兴了,撇撇嘴,说:“哼,那不就是你和我分开了吗?你这个人,是不是不想和我上同一个大学,好趁机勾搭小姑娘。”
不知为何,我对马潇潇这种吃醋的状态很喜欢,有时候甚至会故意这般。
这会让我觉得,她很在乎我。
我只是想找一个理由,不那么麻烦。叠信封很麻烦,在纸上写字麻烦,写那些言不由衷的肉麻话更麻烦。可话已经说出口了,我不能让马潇潇知道我仅仅是在给潘果果写好信之后突然生出的某种无聊背后才想起的某句适
第壹零肆章 无聊的一章(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