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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世帝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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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五章:无奈纳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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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侄儿可以娶寡嫂或者婶母,叫做“报”。
    “蒸”与“报”合称为收继制。
    收继制这种婚姻制度是符合当时的道德伦理的。
    刘汉建立后,婚姻制度就到了第五个阶段。
    董仲舒将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以及孟子提出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等,按照他的“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孔孟的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
    东汉后期的经学家马融,也就是马周的远祖,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并称为三纲五常。
    这种并提连称意味着封建思想家终于把封建纲纪和处理这种纲纪的道德原则结合为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政治伦理道德体系。
    礼记昏义中,议婚至完婚过程中有六种礼节,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是六礼之首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妁往女方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
    这个程序的注意要点是,如果两个家族间之前有过联姻的记录,则要确定新促成的夫妻关系中是否会出现错辈结合的情况。如果辈分合适,才能进行下一程序:问名。
    于是,像收继制等不再符合新的伦理道德的婚姻制度,从汉初开始就渐渐消亡了最少在中上层社会是消失了。在民间,那些贫寒和偏远地区娶不起媳妇的,或许也会有的。
    悲惨的是,随着鲜卑等异族南下,不但以汉人为主体的中华文明遭到严重破坏,连收继制也重新出现。
    隋文帝杨

第二百六十五章:无奈纳妾(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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